戏曲团通〔2025〕12号关于召开中国戏曲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_通知公告|学生处(团委)_中国戏曲学院

戏曲团通〔2025〕12号关于召开中国戏曲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中国戏曲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

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委:

学校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第十一届研究生会委员是在2024年6月召开的第二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中产生的。一年来,学生会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与关怀下,在团委的指导下积极努力开展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国戏曲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拟于2025年6月21日召开中国戏曲学院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暨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研代会)。现就学代会、研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的推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选举工作要求: 

各系团委要在系党总支指导监督下,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提名本系参加学代会、研代会的常任代表,经党总支初步审核后,报校团委。

二、常任代表基本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责任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章程,无任何违纪行为,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3、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关心学校事业改革与发展,在学生中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能够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具备履职能力;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够真实、充分地表达学生诉求,积极、热心地反映学生意见;

5、各单位在选举中应考虑党、团、青、专业班级分布、少数民族、非学生干部、性别等各方面因素。

三、常任代表候选人工作任务:

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成立常任代表会议为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常设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决议以应到会常任代表的过半数同意为通过。

四、常任代表候选人名额:

常任代表由各系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系;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系别

学生会常任代表名额

研究生会常任代表名额

京昆系

2

2

表演系

2

2

导演系

2

2

音乐系

2

2

戏文系

2

2

舞美系

2

2

艺术管理与

文化交流系

2

2

合计

14

14

 

五、时间安排:

请各系严格按照常任代表名额进行筛选、推荐,务必于6月6日前将提名的常任代表名单报至校团委。

 

附件1:学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表

附件2:研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资格审查表

附件3:学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附件4:研代会常任代表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