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集中展示新时代首都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服务好新时代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近期开展第三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1、年满 14 周岁、不满 40 周岁(1983 年 5 月 1 日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出生),符合年龄的师生均可。
2、表彰名额:择优推荐,各二级团组织最多可报一人。
二、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4、重点评选以下方面的优秀青年:
(1)爱岗奉献,扎根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2)创新进取,在本领域积极创新创业创优,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引领风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积极弘扬青春正能量;
(4)服务北京,在重大工作项目和重大政治任务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
结合近三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要积极选树在疫情防控、病患救治作中敢于担当作为、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
三、院内评选程序
1、征选报名
各二级团组织最多推选一名符合要求的青年师生,经所在党总支审核,填写相关申报材料。
2、院内公示
院团委将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拟推荐对象在本院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报送至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在推荐过程中,广泛发动所在团总支青年参评,彰显评选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导向性。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一线和新兴领域。
2、请各团总支于2月3日(周五)18:00前填写第三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审批表(见附件),报送至团委邮箱guoxigongqingtuan@126.com。
3、申报材料是评选的重要依据,请各团总支高度重视申报材料的撰写,确保信息准确,事迹真实感人。
附件:第三十五届“北京青年五四奖章”推荐审批表
共青团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
2023 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