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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范围内招募教师志愿者、学生志愿者从事学业辅导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中国戏曲学院大学生学业辅导工作的实施方案》(党发〔2015〕30号),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深化学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学生发展和成长成才需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在全院范围内招募教师志愿者、学生志愿者从事学业辅导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关于教师志愿者的招募

(一)教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1. 热爱学生教育工作,关心学生成长;

2. 深受学生喜爱,业务技能精湛;

3. 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

4. 学院在职教职工以及退休教师。

(二)教师志愿者的工作职责

1. 加强专业引导,使课外指导成为课堂教学的有效补充,帮助学生明确发展目标,提升学业兴趣和动力
    2.针对学生学习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开展针对性的学业指导,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果。
    3. 指导学生开展专业学习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4.每学期结束时,需将学业辅导手册交至大学生学业辅导中心做文件归档。

(三)招募方式

各系、部的教师可通过填写《学业辅导中心志愿者招募申请表》、《学业辅导中心志愿者招募汇总表》进行自主申报(原则上各系上报的教师志愿者不少于3人)。各系将申报者的电子版表格汇总后于2016年3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93622399@qq.com;纸质版表格交至综合楼301办公室。

二、关于学生志愿者的招募

(一)学生志愿者招募条件

1.学生志愿者须为教学系内品学兼优、沟通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学生。学年学业成绩应为本年级前10名以内。

2.学生志愿者须为大三、大四年级学生来担任,每系有5个名额,学生志愿者每年可以进行更替和增补。

3.学生志愿者应具备一定的奉献精神,认真负责,乐于从事公益服务活动。

(二)学生志愿者的工作职责

1.学生志愿者给与需要帮助的同学分享自身良好的学习经验,协助他们解决学业方面的困惑。
    2.通过朋辈辅导,给予被辅导者以心理安慰、鼓励、劝导和支持,向需要帮助的同学传递积极的人生观、良好的学习态度,协助同学在学业上得到发展。
    3.学生志愿者同时具备班级、年级观察员身份,应及时了解、汇报所在班级、年级同学的学业困惑以及学业发展需求。
    4. 学生志愿者应积极参加大学生学业辅导与发展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以丰富自身的辅导能力。
    5.每学期结束时,需将学业辅导手册交至大学生学业辅导中心做文件归档。

(三)学生志愿者补助形式

根据学生志愿者的工作时间,学业辅导中心将以勤工俭学的形式对学生志愿者进行补助。

(四)招募方式

各系、部在学生自主申报的基础上,须根据招募条件择优推荐5名学生志愿者,参与学业辅导工作。各系、部将推荐的学生志愿者的电子版表格汇总后于2016年3月1日前发送至邮箱93622399@qq.com;纸质版表格交至综合楼301办公室。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学业辅导中心志愿者招募申请表.xls
学业辅导中心志愿者招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