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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戏曲学院大学生学业辅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北京高校学业辅导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4〕4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深化学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学生发展和成长成才需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戏曲学院大学生学业辅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印发

录入:陈 娟                                 校对:张 琳

附:

中国戏曲学院大学生学业辅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以学生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发展为根本,指导学生学业发展与引领学生思想成长相结合,统筹学院教育教学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大学生学业辅导工作。

二、工作原则

全面覆盖: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学业辅导课程、多种形式的学业辅导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教育引导。

突出重点:把学业困难的学生和有个性化发展需求的学生作为学业辅导的重点对象,提供指导与帮助。

分类指导:根据学生不同的成长阶段、发展状况和学业问题开展针对性辅导,提高学业辅导效果。

协同推进:加强资源协同、内容协同、方法协同,形成学业辅导的整体合力。

三、工作模式

根据学院实际和学生需求,坚持个体辅导与团体辅导相结合,专业教师指导与朋辈帮扶相结合,课程辅导与发展指导相结合,形成运转良好、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

四、工作内容

学业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专业引导,帮助学生明确发展目标,提升学业兴趣和动力;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效果;针对学习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开展针对性的辅导;搭建学习实践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具体有:

新生引航:设立新生导学计划,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规划学习目标。

成长规划:设立学业困难生帮扶计划,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克服学习障碍。

能力提升:设立杰出学子提升计划,巩固学生基础性学习内容,提升学生学术素养与专业实践能力。

发展辅导:设立危机学生毕业辅导计划,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大学毕业阶段的学习,提供考研、出国、就业等专项辅导。

五、工作机构

(一)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中国戏曲学院学业辅导工作委员会,统筹学院大学生学业辅导工作。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主任:主管学生工作院领导、主管教学工作院领导

成员:学生处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财务处负责人、教学服务中心负责人、各教学系部主任、各教学系直属党支部书记

(二)成立中国戏曲学院学业发展与辅导中心,中心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处,全面负责学业辅导的具体设计、统筹协调、条件保障,考核评估等日常工作。学业辅导中心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策划、管理考核、日常事务的处理;各教学系部负责本系专业教师志愿者招募、学业帮扶学生志愿者的推荐,对本系学生学业辅导需求信息的收集、学生跟踪教育和沟通联络等事宜。

(三)学业辅导工作人员构成:

教师志愿者:在全院范围内招募教师志愿者,构成学业咨询与辅导队伍。(志愿者人数保持在每系3人)。

优秀学长:由学院优秀毕业生组成。

学生志愿者:在全院范围内招募学习方面成绩优异的三年级、四年级学生,构成学生志愿者(志愿者人数保持在每系5人)。学生志愿者可以每年进行更替和增补。

六、统筹与保障

1、加强统筹规划。研究制定《中国戏曲学院学业发展与辅导工作指导手册》,把学业辅导工作纳入学院教育教学整体规划,发挥好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协同作用,发挥好教学、学生、人事等部门的协同作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深入实施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业帮扶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工作保障。为学业辅导中心提供工作场所。设立专项经费,积极探索多样性的学业辅导平台。设立专项课题,加强学业辅导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定期开展研讨交流,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学业辅导督导评价体系,把学业辅导纳入教学评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