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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资助名额分配以及报送要求的通知

各系:

根据京教助〔2015〕14号文件要求,现将2015-2016学年度有关资助工作名额分配、申报材料及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根据各系上报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审合格人数,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系  别      助学金 (人)       励志奖学金(人)   

京剧系    一等16     二等26          6           

表演系    一等23     二等35          10          

导演系    一等14     二等21          8            

音乐系    一等6      二等8           5           

戏文系    一等11     二等17          7            

舞美系    一等22     二等32          13            

新媒体    一等29     二等44          16           

国交系    一等2      二等2           1

总  计:   123人       185人         66人           

国家奖学金由各系自愿申报推荐1名,经学生处(团委)根据相关文件以及综评成绩等各项在校表现从中审核择优选拔4名进行上报。

二、国家奖学金以及国家励志奖学金填报以及文字材料注意事项

1. 审批表填写应信息完整,不得出现涂改或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其中成绩排名,按照学生所在班级总人数进行填写,综评成绩排名应按照所在年级总人数进行填写。

2.“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字数控制在180字左右。

3.“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推荐理由应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

4. “院(系)意见”栏中,由各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能只简单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字样作为院(系)意见。

5. 国家奖学金推荐材料统一以第三人称,标题为“XXX同学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推荐材料”,包括在校期间思想作风、学习表现、校内外获奖以及突出事迹等情况,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以内,具体成绩排名以及综合排名成绩不得超出本系本年级具体人数的前10%,其他文字格式要求与励志奖学金相同。

6. 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材料统一以第三人称,标题为“XXX同学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材料”,标题字体采用小二号宋体并加粗,正文内容字体采用小三号仿宋,字间距1.5行距,字数控制在600-900以内,主要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在校期间思想作风、学习表现、校内外获奖以及突出事迹等情况,提交电子版。

7.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表格中各系意见日期不应超过2015年10月8日。

8.请组织本系认定通过的困难学生在http:// stum.nacta.edu.cn网上申报,表格涉及所有签名部分,应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三、具体申报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 在http://211.153.22.243/gxzz/和http:// stum.nacta.edu.cn网上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公章纸质版。

3.推荐国家奖学金学生文字材料电子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网址同上。

2.《2014-201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公章纸质版。

3.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推荐材料电子版。

(三)国家助学金

1.申报《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网址同上。

2.《 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划分一等和二等分别报送)。

3.《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加盖公章纸质版。

(四)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1.申报《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网址同上。

2.提交《2015-2016学年度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汇总表》电子版,可不足额使用名额。

3.提交《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五)国家助学贷款

1.《2015-2016学年度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纸质版,其余材料请参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附件。

四、报送截止时间: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月8日。

2.国家助学金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 10月23日。

3.家庭困难学生补助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报送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