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
为保证我院2015-2016学年度学生各项资助、奖励申报工作有序开展,现就做好学生服务平台基础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学生服务平台
自2014年起,有关本科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工作,均使用数字国戏——学生服务平台(http:// stum.nacta.edu.cn)进行办理,请各系配合做好学生服务平台的宣传与使用指导工作,确保在校生和2015级新生能够熟练运用学生服务平台。
二、开展学生道德品质互评工作
请各系系主任、班主任及各班学生自行登录学生服务平台(http:// stum.nacta.edu.cn)“在线综评”一栏完成学生道德品质互评打分。
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
三、做好综合评估成绩加分项统计工作
1. 请各系根据《中国戏曲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与《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评估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2014年9月—2015年8月学生献血情况、厅局级以上(本院奖项除外)专业获奖情况、考核合格学生干部名单的统计工作,并将相关资料及统计名单汇总表(附件1-3)加盖系章报送至学生处。
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8日
2. 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请各系根据《中国戏曲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中国戏曲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认真组织2014—2015学年度推荐上报工作。推荐名额如下:“优良学风班”每系限报1个;“先进班集体”除新媒体艺术系2个,其余每系1个;“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京剧系14人、表演系15人、导演系13人、音乐系11人、戏文系11人、舞美系13人、新媒体艺术系16人、国际文化交流系6人;
报送材料及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推荐名单(加盖系章)、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推荐表(附件4-6,另注意表格下面备注事项)。
报送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
四、组织各项学生资助评审上报工作
1.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基层审核是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系应严格核查《中国戏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中单位劳资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民政机关和乡镇两级民政部门公章,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否属实;核实标注“低保证”、“低收入证“、”重残证”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深入了解学生评议、听取班主任的建议,综合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工作中在考虑困难学生心理的同时确保认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更好的管理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报送材料及要求:纸质版《中国戏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加盖系章;网上学生服务平台提交系认定通过困难生数据,并将数据导入北京市属高校学生资助系统困难生数据。
报送截至时间:2015年10月8日
2.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报工作。
各系根据《中国戏曲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办法》,组织认定通过的12级-14级学生申请经济困难补助。名额分配如下:京剧系14人(一等5人,二等9人)表演系15人(一等6人,二等9人)、导演系13人(一等5人,二等8人)、音乐系11人(一等4人,二等7人)、戏文系11人(一等4人,二等7人)、舞美系13人、(一等5人,二等8人)、新媒体艺术系16人(一等6人,二等10人)。
报送材料及要求:学生服务平台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申请表》及汇总表。
报送截至时间:2015年10月31日
3、国家助学贷款事宜。
根据《中国戏曲学院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做好贷款学生的严格审核工作。请各将系审核通过贷款建议名单及证明材料报送我处。
报送材料及要求:纸质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汇总表与贷款相关资料。
报送截至时间:2015年10月31日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年9月2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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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5.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