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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学字[2015]第23号关于向校内外招募创业导师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帮助大学生成功创业,现向校内外发出招募创业导师的诚挚邀请,指导我院大学生开展创业实践,具体事宜如下。

  • 创业导师招募范围

1.我院专业教师或具有创业实践经历的行政工作人员以及具有较丰富的创业知识、创业经验或熟悉创业政策的企业家、教师和有关专业人员以志愿者身份组成的非法人公益组织。

2.创业导师应热爱教育公益事业,通过传授创业知识、开展创业咨询,解答创业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意识,勇于创业、成功创业。

二、创业导师应聘条件

1.热爱大学生创新创业事业;

2.具有帮助大学生创业的奉献精神;

3.具有指导和帮助大学生创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

4.对大学生热情诚恳,对工作高度负责;

5.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创业导师任务与服务范围

创业导师服务于中国戏曲学院大学生创业创意孵化园企业或园区内创业实践团队,主要任务:

1.开展创业培训,传授创业知识;

2.开展创业咨询,解答创业问题;

3.参与创业活动,担任活动评委;

4.组织内部交流,提供学生反馈;

四、创业导师待遇

1.创业导师属于兼职工作,劳务发放按照小时计算,全年平均每月最多不超过10小时;

2.创业导师受聘确定后,为其发放聘用证书,聘用期为1年;

3.校内创业导师经面议确定后,每次提供团队咨询与创业服务按照我院课时费标准进行计算发放;

4.校外创业导师经面议确定后,每次提供团队咨询与创业服务按照每课时60元进行计算发放,对于有丰富创业指导经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企业家咨询费用也可面议。

五、申报方式

有意者可在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处(团委)官方网址:http://xsc.nacta.edu.cn/下载《国戏创业创意团队导师申请表》,发至中国戏曲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公共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63353943   63337132

联系邮箱:gxjyzd@163.com

附件:《国戏创业创意团队导师申请表》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