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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各系团总支、团支部独立设置体育委员的通知

各系团部总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精神,引导和帮助大学生激发参加体育锻炼的主观能动性、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提升身体素质,并从中磨炼坚强意志、培养良好品德和拼搏精神,贯彻执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学联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高校范围内全面启动和广泛开展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精神。各系团总支要系统学习文件内容、充分领会文件精神,从建立健全基层团组织为出发点,以点带面,全面繁荣以各系团总支为指导、以班级团支部为主体的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系团总支在建立健全团总支的干部配置、扎实推进团总支规章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本着“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各团总支应独立设置体育委员一名,各班团支部也应独立设置体育委员一名,负责开展与体育活动相关的工作,并做到行动有计划,活动有总结,充分发挥班团组织的灵活性、能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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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团委 2014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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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曹镇玺 核发:吴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