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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院学生征集大学生创业创意孵化园入驻项目的通知(2013-6-18)

各系(部)、在校学生:

为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帮助学生搭建良好的创业平台,促进我院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实践的人才,经研究,现面向全院学生公开征集适合入驻我院大学生创业创意孵化园(以下简称“孵化园”)的创业项目。

孵化园是在学院领导下,由学生处指导和管理,以培育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为宗旨,为学院创业教育提供实践平台的场所。孵化园位于我院综合楼地下一层,计划于2013年11月正式开园。孵化园将为我院学生提供创业孵化期场地、办公设施及水电。入驻孵化园企业享受北京市相关创业政策、创业园创业待遇。入驻条件及所需资料包括:

一、申报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应届毕业生自主组建的创业团队(可跨专业组队)。

二、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应以文化产业为主要创业范围,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相结合;

2.创业团队自愿接受创业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3.创业团队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创业团队入驻创业园后,保证能在园区正常开展工作;

5.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同意,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所在系部同意;

6.创业团队成员成绩良好,学有余力,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7.禁止经营饮食业、娱乐业、电子游戏、网吧、超市等门店项目;

三、申报办法

申报团队负责人于2013年7月5日前将填写好的《中国戏曲学院大学生创业创意孵化园项目申请表》电子稿和纸质稿1份、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学院综合楼301室)。

咨询电话:63353943(韩老师)

四、评审、入驻流程

1.孵化园管理办公室邀请专家对创业团队及创业项目进行评审打分;

2.以评审得分为重要依据,结合孵化园管理委员会研究意见,产生答辩入围项目;

3.以公开答辩方式确定入围团队,并予以公示;

4.团队成员学习创业园的管理规章制度,并通过考核;

5.孵化园管理委员会协助入园团队办理工商注册等手续;

6.创业团队与孵化园管理办公室签署入园协议书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7.团队正式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附件:《中国戏曲学院大学生创业创意孵化园项目申请表》

报:院领导

抄送:各系、部、处

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处 2013年6月18日印发

拟稿:韩萌 核发:刘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