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总结本年度工作经验,表彰和选树典型,把班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设良好的班风、学风,更好地体现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优秀辅导员应熟悉掌握学生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生工作计划,完成相关工作的部署,为班主任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在从事学生工作过程中认真思考、勇于创新,积极学习相关理论知识,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能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建设、学风建设、深度辅导、心理健康教育、奖助勤贷补、就业指导服务、宿舍值班等工作,并具成效;能认真完成共青团工作;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切实做到工作到位,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2、优秀班主任应与学生保持交流,经常举行班会,所带班级班委会和党团支部组织健全,学生骨干能积极发挥作用;班风优良,宿舍卫生状况良好,能够积极主动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掌握本班困难学生基本情况,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深入学生宿舍,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能够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积极配合学院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处理和上报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和不良现象。
二、评选及表彰办法
1、优秀辅导员:评选2名,由学生处负责组织推荐考核,并征求优秀建议人选所在系的意见。
2、优秀班主任:按照各系班主任10%比例,将优秀班主任名额分配如下:京剧系1名,表演系2名,导演系1名,音乐系1名,戏文系1名,舞美系1名,新媒体艺术系2名,国际文化交流系1名,共10名。
3、评选办法:各系直属党支部根据本系班主任的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情况表推荐候选人,并将所有推荐候选人个人总结、推荐材料(盖系章、系负责学生工作领导签字)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后报院党委会批准通过。
4、表彰办法:荣获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称号的教师将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三、时间安排
1、12月24日(星期一)前,各系完成参评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优秀班主任的报告,参评优秀班主任的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个人工作总结(不少于1000字)交到学生处德育办公室。
2、12月底,学生处对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建议名单和材料整理、汇总,报院党委会审批。
3、具体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评优是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请各系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附件:《中国戏曲学院优秀班主任评选登记表》
学生处
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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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院领导
送:各系、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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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处 2012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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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王琦 核发:刘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