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收缴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团务工作,也是衡量团内基层支部建设,尤其是团员组织、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是增强团员意识,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切实提高团的服务型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2012年度全校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中国戏曲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每个团员需缴纳2012年全年共12个月团费,每人总计1.2元。
2、各系团总支须严格依据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收缴团费,团费上缴时须同时报送“上缴团费统计表”(见附件)。
3、各系团总支在工作中要严守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不交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4、请各系团总支于2012年11月16日之前按规定将本单位团费交至院团委。
5、院团委将对各系团总支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中国戏曲学院2012年上缴团费统计表
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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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主管院领导
抄送:院办、各系(部)团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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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团委 2012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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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吴文超 核发: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