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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中国戏曲学院2011年度优秀班主任的通知(2011-12-13)

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处文件(通知)

戏曲学字[2011]第5号

关于评选表彰中国戏曲学院2011年度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班主任队伍建设,更好地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总结本年度工作经验,表彰和选树典型,把班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设良好的班风、学风,更好地体现班主任管理班级的效果。经研究,决定开展2011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能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切实做到工作到位,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2、工作责任心强,严于律己,能够做到言传身教、勇于创新、敢抓敢管。能够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认真完成班主任工作任务。

3、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上的交流,能够每月一次深入到学生宿舍,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

4、所带班级班委会和团支部组织健全,能积极发挥作用。班级学风优良,宿舍卫生状况良好,能够积极主动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类活动。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全年班级中原则上无学生受到纪律处分。在全年的德智体综合评估中,班级学生平均分数应在80分以上。

5、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切实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学生意外或突发事件中工作到位、处置妥当,事迹突出。

6、在工作中勇于创新,积极指导学生骨干开展班级工作,注意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营造艰苦朴素、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积极进取的优良班风。

7、能积极配合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处理或上报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和不良现象;能准确掌握本班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积极参与班级学生的生活管理、奖学金评定、学生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

8、能积极参加院系学生工作系统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能及时完成院系交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评选及表彰办法

1、评选名额:每系评选1名,共7名。

2、评选办法:各系直属党支部根据本系班主任的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情况表推荐候选人1名,并将所有推荐候选人个人总结、推荐材料(盖系章、系负责学生工作领导签字)报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后报院党委会批准通过。

3、表彰办法:荣获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教师将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三、时间安排

1、12月21日(星期三)前,各系完成参评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优秀班主任的报告、参评优秀班主任的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个人工作心得(不少于1000字)、系部推荐文字材料(约600字)交到学生处德育办公室(319)。

2、12月22日-30日,学生处对各系推荐的优秀班主任的名单和材料整理、汇总,并报院党委会审批。

3、具体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评优是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请各系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附件:《中国戏曲学院优秀班主任评选登记表》

学生处

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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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院领导

送:各系、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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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处 2011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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