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前应注意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人才体制由原来的国家分配机制转变为现在的自主择业与双向选择机制,因此,人才市场的供需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体制的变化对于即将走出校园的大学毕业生们而言,既是就业的机遇又是人生的一次挑战,这使许多人才尤其是各大专院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择业上遇到了不少无奈与困惑,在这里结合实际情况,就许多同学们在毕业学年期间会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强调和说明,希望能够帮助同学们更好的择业和就业。

先来谈谈招聘会签约的问题。在校园招聘会以及社会各类招聘会上,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保障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呢,这是一些应届大学毕业生最关心、最疑惑的问题。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但是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作为求职者的大学生们在权益保护方面就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其中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其次,要注意的是合同试用期长短的问题。刚刚进入一个用人单位,一般都会有一定时间的试用期。《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对试用期的长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是,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再次,合同中对于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当有细化的说明。如遇到岗位工种外延大或范围广的情况,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同时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方面,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内容,是可以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

第四,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也是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努力做到的。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比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法律责任等规定,这样求职者才有可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掌握用人单位违反哪些有关规定,或用人单位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有利于求职者在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争取主动权。比如,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以上规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按照规定,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当事人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当事人协商。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则应按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对应相关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特别要强调的是,劳动合同应在求职者上岗、试用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论这些文件是否被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求职者诸多方面的权益,求职者应当遵守规定是其法定义务。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当劳动合同涉及数字时,应当使用大写汉字。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用人单位事先起草了劳动合同文本,要求求职者签字时,求职者一定要慎重,对文本仔细推敲,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的,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说明修订。稳妥起见,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也可以向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或有关法律事务所进行咨询,以利于提高劳动合同的保险系数。

再来谈谈制作个人简历的问题,面对求职,不少人感到彷徨与无奈。这些年,我曾先后接待过不少为择业、就业所困扰,前来求助心理辅导和帮助的毕业生,可以说对此颇有感触。有些学生对制作简历感到为难,似乎除了编造之外,就无计可施了。其实并非如此。我看过不少的学生个人简历,写得好的并不在多数。一些学生似乎并不是很清楚自己要做什么,或者说,还没有进入求职状态。总体来讲,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简历行文千篇一律。不少求职简历没有写出自己的专业特点,更没有反映出个人的特长,里面大都是一些空话、套话,诸如“文笔极佳,才思敏捷”、“博学多才,出类拔萃”之类的辞藻。而自己的专业特长何在,专业能力如何,却没有实质性的表述和说明,对于这些,或许他们自己都不是很清楚。可以说在众多的求职者中,这类的简历是用人单位首先遗弃的。

其次是简历内容过于抽象,没有重点。有些简历写得过于简单,对于个人的经历和介绍只是概括抽象的几笔略过,就连能反映自己能力的专业课程成绩、发表的文章等有效证书、文章复印件都没有。还有的简历过于繁琐,学校的校史都不忘了写上,后面还附上了几十页的各种奖状、证明的复印件,连学生会棋类比赛的证书都有。这都是应当在制作简历时注意规避的。

再次是简历内容夸大其词,华而不实。有些人在简历中有意夸大自己的“业绩”,例如简历上说自己参加过某种专业培训,面试时一问,原来只是听过半天的讲座,再比如说是某著名学者的学生,其实只是选修过该学者的某门课程,还有说是参加过某某国家重点课题的研究,实际也只是协助过课题会议的会务工作等等。这往往会使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印象大打折扣。

第四就是简历缺少真诚。个人求职简历好比是自己的照片,应该是独特的、活生生的,有自己的想法、期望和要求的。而不少大学生的求职简历,更像是产品推销的价格表。也许是学生出于无奈,或许是想在求职过程中省些气力。一份简历,多处投放,完全是格式化的,好比对谁都是同一副面孔,没有自己个性的内容。就连学校导师所写的推荐书,都是机打的,只是在后面签上老师的名字,让人分不清导师的推荐是否出于一种公式化的无奈应酬。简历中很少有对求职单位提及的部分,也没说明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求职。

第五是简历的盲目投放问题。一些学生把求职比喻成撞大运。见到用人单位,没经过任何考虑就投送简历。不去了解用人单位的聘任条件,也不事先了解用人单位招聘情况,随大流儿地盲目投送,结果自然就会造成许多求职简历被扔进废纸箱。

简历的制作对于毕业生就业来讲固然重要,但与用人单位的见面更为重要。在大学生求职的过程中,不少学生暴露出自身的许多问题。

首先,求职应聘的准备不足。不少毕业生对自己的今后发展和求职意向并没认真和深入考虑,例如,在用人单位面试时,当问到,你前来应聘的原因是什么?你对你将要应聘的工作了解吗?你要应聘的工作,是否适合你的专业和特长?如果单位聘用了你,你有什么要求、计划或希望?如果你前来工作,有什么优势及不足等问题时,不少大学生的反应常常是一问三不知。

其次,应聘中缺乏诚恳的态度。一些学生在求职咨询中,只是一味地询问工作收入、工作条件、福利待遇,而对于应聘工作的要求、工作任务的内容、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需求、自己一旦被聘用能否承担起此工作等方面,却漠不关心,甚至从没有考虑过。

再次,个别学生在应聘中还暴露了自身素质上的问题。例如,在求职中,有的学生一旦被用人单位婉言拒绝或是自己对该工作不甚满意,扭头便走,不懂得道谢或是道别,还有的学生在找工作时表现得十分主动、急切,而当被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自己却又另选工作单位,并迟迟不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直到单位人事部门再三催促,才漫不经心地说自己已与另一单位签约了,使得该单位错过了进人的最后期限,对此连一句抱歉的话都没有。这种做法不应该出现在当代大学生的身上。

在大学生的求职择业过程中,最根本的问题在于大学生的择业、就业期望值与社会需求现实情况之间的差距。有些大学生找工作,过于理想化,总是在想一步到位。有的学生将自己的求职标准归纳为三点:工资收入要多,社会地位要高,工作条件要好。而现实社会中,恰恰是那些工资少、地位低、条件差的岗位上最缺人。当然不能说学生的这种要求完全不对,但是要强调的是,在择业、就业的过程中绝不能无视社会需求的现实情况,必须要找到两者的结合点。

什么是理想的职业,还要看长远的发展。也许有些工作,眼前不是很理想,但是能增长你的经验,锻炼你的能力,其实也是可以考虑的。相反,有的岗位尽管工作条件、社会地位、工资收入等方面都比较理想,但是没有发展空间,照样不能满足你职业发展的需要。概括地说,对于一个处于择业中的大学生,简历要真实,应聘要真诚,定位要现实。不仅要有出色的外表,更为重要的是要具备优秀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