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师范学院招聘

由 学生处 于 周二, 03/10/2015 - 14:03 提交。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对象为2014年未就业毕业生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国外修学须两年以上)。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具体见附表。
三、招聘时间
2014年12月1日—2015年4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本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赴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
3. 报名材料
(1)报名时,应聘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等原件,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加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单等原件扫描件的电子版,以上扫描件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并将所有扫描件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文档名称为培养单位+应聘专业+姓名(如北京大学+机械工程+张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填写下列表格:《太原师范学院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附件1)、《太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附件2)、和《太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材料要求
要求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招聘测试
招聘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分别在相关院校、科研院所或本校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如报名比例达3: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达3:1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复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本校网站公布。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体检
学校成立招聘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50%。招聘专家组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
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组审定。本次招聘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一律不再递补。
6.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和太原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7.拟聘用人员到岗实习试用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人事处通知本人到岗实习试用,时间为2个月。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城大学街319号,太原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 苗老师
联系电话:0351-2167862
邮箱:tysyrsc@163.com

附表:
太原师范学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用人计划 专业 学历、学位
1 教师 1 广播电视艺术学(播音与主持) 硕士研究生
2 教师 2 美术学(版画、中国画) 硕士研究生
3 教师 1 美术学(美术教育) 硕士研究生
4 教师 1 艺术设计学
(设计艺术与应用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