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招聘

由 学生处 于 周一, 03/30/2015 - 10:37 提交。

一、招聘岗位:教学科研岗3人
二、选聘条件
要求:美术、戏剧与影视学、音乐学硕士学历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在校学习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的,原单位不同意解除有关协议的;
4、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http://210.45.192.166: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初选;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初选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来校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四)考核方式。招聘考核分为笔试、试讲、面试等环节,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采取实名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按平均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推荐上报拟聘人选。
四、特别提示
(一)2015年最终拟聘用人选必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二)学校人才招聘实施网上应聘,不再接收其它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三)学校对拟聘用人选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五、联系方式
王老师、芮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