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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

为建设优良的校风,加强学风建设,创造团结奋进、共同学习、积极向上的班集体,学校每年开展一次“优良学风班”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办法公布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10分)

班集体有良好的班风,班级同学有崇高的理想信仰追求,班级同学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学生业余党校等课外学习活动,班团主题教育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全班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班集体凝聚力强。

2、班级管理(10分)

班干部以身作则,有号召力,善于管理,班级管理有效,班级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班级积极开展各项健康向上的活动(须有书面材料);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学风建设(30分)

班级学风严谨,同学热爱专业学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良率高,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低于5%;图书馆借阅图书数目每学期班级人均不低于5本;班级成员尊敬老师,师生有良好的互动关系。

4、基础文明(15分)

全班同学注重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遵守各公共场所秩序;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积极配合老师教学,遵守课堂文明。

5、组织纪律(15分)

班级纪律严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在创建评选优良学风班所在学年,学期旷课少于全班总人数5%,班内没有受过处分的学生。

6、校园文化活动(20分)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艺术科技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注重身体素质的提高,坚持参加体育锻炼,95%以上的同学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有特色,参与率达100%,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材料报交及时。

7、特色加分(20分)

获国家级奖励的可加5分;获省市级奖励的班级可加3-4分。

8、否决条件

此项实行一票否决:班内同学因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评选方法

1、班级申报

参加评选优良学风班的班级首先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申请优良学风班应填写《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并提供班级考勤情况、学习成绩汇总情况、班级各项活动情况记录、班级获奖证书复印件、体育锻炼达标率等材料。

2、院系推荐

由各系学生工作小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评,在初评的基础上推荐参加学院评选。

3、学院评定

学院由学工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院系推荐申报“优良学风班”的班级进行审核。

三、奖励办法

1、经评审、批准授予获奖班级“中国戏曲学院优良学风班”称号,由学院发文并进行表彰。

2、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2007年7月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