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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奖励资助目的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缓解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压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用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内容包括上学年各方面表现的自我总结鉴定、学年各科考试成绩单、由居住所在地街道委员会或父母双方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和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情况或证明。先将上述材料递交到所在系辅导员处,经本系学生工作小组评定后,填报《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报送学生处奖助勤贷补管理中心审核。

报送时间

学生每学年10月10日前提出申请。

各系审核认定后将《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及《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于每学年10月17前上报我处汇总审核。

奖励金额

学生资助标准参照中央主管部门财政、教育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预算比例进行发放,2010年度标准为一等每月450元,二等每月230元,全年按10个月发放。

评审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我院优秀学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