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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国戏曲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4]7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实际工作需要,经2015年第16次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中国戏曲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中国戏曲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委员会,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主  任:院党委书记  院长

副主任:分管工作院领导

成  员:学生处、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处、基础部、宣传部、团委、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的负责人、各系主任、各系直属党支部书记

学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委员会的职责是加强院系联动机制,统筹协调院内外资源形成合力,研究制定就业创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学生处,负责日常工作并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各项工作。

各系部成立就业创业工作小组,系主任担任组长,直属党支部书记与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组员由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专业教师或导师组成,落实学院就业创业工作并组织开展本系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中国戏曲学院委员会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