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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心理排查工作的通知(2014.3.14)

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处文件(通知)

 戏曲学字[2014]第3号

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心理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春季是心理问题及及精神疾患的多发季节,为有效降低我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减少安全隐患,进一步构筑我院心理危机防御体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依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安排,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合各系部决定开展2014年春季心理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范围

   全院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重点排查对象

1.日常排查工作中确定的重点关注对象。

2.休学、降级或近期内受过处分的学生。

3.学习压力过大。如考试出现不及格科目的优秀学生、成绩急剧下降的学生、多次考试不及格甚至不能毕业的学生。

4.有厌学情绪,经常迟到、旷课、请假并屡教无效的学生。

5.沉溺网络、赌博的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负担较重的学生。

7.单亲家庭、无双亲家庭或重组家庭等需要特别关注的学生。

8.情感遭遇挫折后出现心理及行为异常的学生。

9.学习或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出现心理和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重大变故、遭遇性伤害以及遭受意外突发事件伤害的学生。

10.身体或心理患有或曾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

   三、排查、干预及上报时间

   排查干预时间:2014年3月17日-2014年4月14日

   汇总上报时间:2014年4月14日

   四、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生心理问题密切关系到学生个人成长及校园安全稳定,请相关系部高度重视、全力配合,依托各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对本系内学生进行摸底筛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2.一旦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实施分级干预,对一般常见性心理问题的学生,由辅导员及班主任进行深度辅导,并做好详细笔录;对有障碍性心理问题的学生,需及时转介到学院心理咨询室,同时上报学生处进行进一步干预;对有严重心理障碍及心理疾病的学生需上报学院,并通知其家长转介到精神卫生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3.各系部对所筛查出有心理问题的学生,需进行重点关注与长期跟踪,不定期进行深度辅导,了解其心理变化,详细记录备案,并将信息反馈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在排查过程中请遵循保密原则,最大程度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附:中国戏曲学院2014年心理排查情况一览表

   

   

   

     学生处

    2014年3月14日

报:主管院领导

送:各系、部、处

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处 2014年3月14日印发

拟稿:李华裔 核发:刘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