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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戏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2013-5-2)

各系:

为深入贯彻我院2012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精神,树立我院学生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优秀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榜样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2013年度“国戏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年度“国戏之星”评选活动以“筑梦起航”为主题,面向大三、大四学生,评选10名国戏之星。通过评选,突出优秀学生在校期间为实现理想所付出的努力与取得的成绩,发挥先进事迹的榜样作用,激励全院学生学习先进、提升自我、全面成才。

二、活动时间及要求

2013年4月22日- 6月10日,主要分为3个阶段。

1.候选人推荐阶段(2013年4月22日—5月13日)

请各系组织学生填报《中国戏曲学院2013年度“国戏之星”评选登记表》(附件1)、《2013年度国戏之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候选人本人近期生活照片2张(电子版),按照排名顺序推荐上报给学生处,推荐意见应在28字—80字以内,杜绝雷同,事迹材料应真实可信、重点突出,字数不少于800字。

2.初评阶段( 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

学生处组织评选产生20名候选人,并公示候选人资料。

3.复赛阶段(5月17日—6月10日)

学生处负责统筹复赛相关事宜,各系做好候选人事迹视频资料拍摄工作,视频资料由事迹介绍、访谈、参选感言组成,内容真实感人,候选人本人需出镜配合拍摄,时长2分30秒,并于5月底前交学生处审查。在此期间,候选人需配合完成才艺展示排练等复赛相关事宜。复赛包括视频事迹、现场应答以及才艺展示三个竞赛环节,现场公布国戏之星评审委员会10名建议人选结果。最后,报请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

4.具体评选对象、参评条件、评选程序请等参照《中国戏曲学院“国戏之星”评选办法(试行)》。

三、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严格推荐。评选“国戏之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培养青年榜样,各系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充分挖掘本系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

2.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系要在候选人筛选过程中,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学生中的作用与影响,营造勤奋学习、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厚德的美好和谐氛围。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3年4月22日

报:院领导

抄送:各系、部、处

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处 2013年4月22日印发

拟稿:姜华 核发:刘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