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2015年度人才招聘

一、招聘岗位
序号 部门 岗位名称 专业要求 岗位类别 人数 备注
1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教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任教师 2
2 音乐学系 中国传统音乐教学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专任教师 1
3 音乐学系 西方音乐史教学 西方音乐史 专任教师 1
4 声歌系 台词教学 表演专业 专任教师 1
5 声歌系 歌剧表演教学 导演专业 专任教师 1
6 声歌系 声乐艺术指导 钢琴 专任教师 1 京内生源
7 民乐系 板胡教学 板胡 专任教师 1
8 民乐系 民乐室内乐教学 二胡 专任教师 1
9 民乐系 民乐室内乐教学 琵琶 专任教师 1
10 附中 大提琴室内乐教学 大提琴 专任教师 1
11 基础部 英语教学 英语 专任教师 1 京内生源
12 院长办公室 信息网络 计算机类 其他专技 1 京内生源
13 图书馆 乐谱管理 音乐 其他专技 1 京内生源
14 图书馆 文献编目 音乐 其他专技 1 京内生源
15 图书馆 系统管理 计算机类 其他专技 1 京内生源
16 教务处 教务管理 计算机类 其他专技 1 京内生源
17 附中 学生管理 音乐教育 管理 1 京内生源
18 作曲系 艺术实践管理 音乐 管理 1 京内生源
19 音乐教育学院 乐务管理 音乐教育 管理 1 京内生源
20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科员 计算机类 管理 1 京内生源
21 科研处 秘书 音乐学 管理 2 京内生源
38 附中 艺术实践管理 艺术类 管理 1 京内生源
22 音乐教育学院 秘书 艺术类 管理 1
23 学位办 秘书 艺术类 管理 1
24 院长办公室 综合秘书 艺术类 管理 1
25 院长办公室 文案秘书 秘书 管理 1
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院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不得申报与教职工同一部门的岗位。其他专技指教师岗位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二、 应聘材料
(一) 2015年度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来院工作申请表(可到官网下载);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报名时需验原件;
3.个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情况);
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
5.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部门同意应聘的推荐表复印件;
6.非艺术类应届研究生须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
7.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交两封同专业领域专家推荐信。
注:如有获奖证书等其他参考材料可一并提交。
三、报名时间
2015年4月17日~4月30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四、报名地点
中央音乐学院办公楼三层人事处305室
联系人:王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66425695-200、66415088-202